文/凡姐(美國臨床心理博士) 自殺,對於當事人以及身邊的人來說,都不好受。家屬會焦急地詢問「怎麼辦?我可以做什麼?」有時候我會因為無法提供明確的答案,而感到沮喪。大部分的時候,怎麼做真的是「看情況」:畢竟每個人與每段關係的狀況不同,也有太多不可預期之因素不在任何人的掌控之中 。因此,我想要分享這幾年從臨床工作中領悟的十個原則。這些原則多著墨在「 心態上的調整」,目的是釐清你的角色、當事人的需求、辨認你的重點任務,長期下來方能事半功倍。我始終相信只要秉持著真誠的態度,任何作為只要與這些原則一致都值得嘗試。 (一)定期反思你對自殺的態度以及對待當事人的方式,再很誠實地想想你這樣做是否真的對當事人有幫助。每個人對於要如何幫助自殺的人都有一些想法。有些人覺得當事人「想不開」所以不斷地曉以大義,希望對方「轉念」;有些人覺得當事人需要「堅強」所以認為對方需要鐵的紀律,方能把他們「打醒」;有些人覺得對方很「脆弱」所以需要小心翼翼地和他互動,深怕當事人受傷;也有些人覺得當事人很「自私」所以不斷地訴說這自己的苦及需要,希望用親情的呼喚讓對方感到愧疚而不會自殺。這些反應是人之常情,但如果回歸我們想要幫助當事人的初衷,我們必須問自己:究竟這樣做是「你」覺得有幫助還是「當事人」也這樣覺得? 你如果真的不知道,也可以問問對方:「我這樣做,對你有什麼樣的影響?你的反應是什麼?」當我們具備自我反思 (self-reflection) 的能力,才能確保我們時時刻刻與當事人的步伐一致。 (二)詢問當事人的需求,不要假設你知道,也不要假設他不需要你。你可以定期詢問他:「我今天可以做什麼讓你的這一天好過一些?」這樣問的用意,是練習當個不霸道的支持者,讓他感受到你想要支持他的意願, 而不是擅自決定他的需要。 請將你的善意視為可能有結果也可能沒結果的科學實驗,不要過於期待他會有熱烈的回應及反應。如果他說「不知道」、「不需要」,你可以做的就是在「尊重他的意願」和「展現想要持續陪伴他的決心」 間來來回回。舉例來說,如果你們是不住在一起的好朋友,你可以告訴他「那我會每個禮拜都傳個訊息給你。不回也沒關係,只是想告訴你我還記著你。」 (三) 你不是他的救世主,而是與他同行的夥伴。看到當事人脆弱久了, 容易有「讓我來幫助無助的你」的想法, 長期下來,兩人變成單向、被動、上對下的關係:「助人」vs. 「被幫助」者,不再是單純的「母子」「伴侶」「朋友」。當事人的確是需要幫助,但在需要幫助的同時,不代表你一定比較懂、比較好、比較厲害,也不代表當事人無法給予你幫助,也不代表你只能單向付出。放手讓當事人付出、給他幫助你的機會,不只改善你們的關係,也可以減少當事人對自己的厭惡。 (四)每個人都只能掌控自己的行為和決定。你無法控制當事人的想法、行為及感受,你只能控制自己的。大部分的人在幫助別人時,總是會期待別人因為自己的介入而有所改變。但是,這個期待不見得會成真,因為改變與否的關鍵,不在我們,在當事人。過度把自己的重要性放大,會有可以控制別人行為的錯覺。我們必須承認自己的幫助有其限制,也必須放下想要「控制」他人的期待,才有辦法正確地釐清自己在這段關係中扮演的角色。 釐清自己在這段關係中的角色,有助於建立健康的「心理界線」(emotional boundary)。 心理界線,是一種將「自我」與「他人」區分的一條無形的界線,這條界線會影響自己對他人的期待與行為。心理界線可以讓人在享受「我們」的同時,保有自我。 保持界線不是見死不救,而是讓兩個人關係更長久。 沒有清楚的心理界線,容易會有「別人有義務讓自己變快樂」或是「自己需要為別人的快樂負責」的錯覺。把別人的情緒攬在自己身上,會建立過於依賴共生的關係、模糊不清的心理界線,有害無利。長期下來,更容易身心疲勞,關係無法持久。 即便當事人是你的父母、子女、配偶,改變他的情緒不是你的責任或義務,是他的;而你的情緒,即便與當事人有關,改變情緒也是你自己的課題。 這也意味著一個難以承受的事實:我們再怎麼努力,還是有可能會失去心愛的人。我們必須誠實地面對自己有限之處,才能將自己可以給予的幫助最佳化。 (五)你必須學會與「難受」共處,才能給予當事人真正需要的幫助。看到心愛的人痛苦,是一件很難受的事。為了對方快快好起來,你可能會提供建議、曉以大義 「不要哭!這沒什麼好難過的,往好處想…」 「這樣做解決問題」「你已經很幸福了,不要這麼想不開」我們也可能自認貼心地迴避某些話題,美其名是「為了不要讓對方難過」但實際上是因為「怕尷尬、不知道要回應什麼、不想聽到或看到對方痛苦」所以絕口不提。 你也可能害怕失去心愛的人,竭盡所能的限制當事人的言行「保護他」。身為人,遠離令人難受的人事物是本能,雖不見得無效,但也不見得符合當事人真正的需要。 當你有辦法與「難受」共處, 才有更大的心理空間容納他的需要,給予他抒發情緒的機會。因此,你若真心想要支持當事人,必須很誠實地回答自己這個問題:「我這樣做,真的單純是為了他好嗎?有沒有一部分是為了讓自己好過一些?」 (六)「不帶評價地被理解」是你可以給他最好的禮物。 摘錄過去自己寫的一段話:「在還沒覺得被理解之前,努力開導只會徒勞無功。當人不被理解時,很多時候會選擇沉默、不願多說,也有時候會跳針一直說一樣的事,企圖證明『自己真的很慘』。… 當人被理解時,情緒才有發洩的出口,才有餘力及空間整理思緒、解決問題、面對現實。」以下是輔助你練習有效溝通技巧的文章: 聆聽不只是聽:如何表達同理心 動機式晤談 (Motivational Interviewing):「為什麼他都講不聽?!」 (七)當事人沒有你想像地脆弱,他們有的韌性往往被自己以及身旁的人忽略。 有些人因為害怕當事人的情緒波動變得過於小心翼翼(例如:盡可能幫他解決所有問題、什麼事都順著他的意、不敢問他心情如何、不希望他表達自己的情緒)。當事人往往已經覺得自己很廢了,這樣做,反而會強化這樣的想法「看吧,我果然什麼都不會(連你也這樣覺得)。」這樣做,也讓當事人失去為自己奮鬥的空間,失去練習與自己情緒共存的機會。 … Continue reading 身邊有人想自殺,怎麼辦?我從臨床工作中領悟的十個原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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